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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通知

来源:湖北科技培训学院  发布人:kpadmin  时间:2014-02-18 11:48:33  阅读:893

导读:关于网上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通知

关于网上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核网上办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从2013年9月起,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将采取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遵照执行。

一、 网上申请:

1、 网上申请时间:网上申请每年2次,上半年时间为3月1~30日,下半年时间为9月1~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网上办理系统为“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核网上办理系统”,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上申请入口: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点击网上办理系统即可进行网上申请。

3、 首次登录网上办理系统考生须自行注册账号(用户名)、设定系统个人登录密码。考生本人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负责,要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账号和密码修改信息。忘记或遗失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网上办理系统“密码找回”功能申请找回。忘记或遗失账号和密码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向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找回账号和密码。

4、 账号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网上办理系统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内容为: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自学考试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联系电话及地址等。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与省自考办在籍考生档案信息不一致的,网上办理系统将禁止考生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应及时向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提交信息更正申请,信息更正后须再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直至个人基本信息与在籍档案信息一致,网上办理系统才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

5、使用学历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须填写以下内容:所持学历的毕业院校全称、学历证书编号、毕业专业、毕业证书类型、学历层次、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毕业结论、原学历修过的课程名称及学习成绩、拟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代码及名称。

使用非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审核须填写以下内容:非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全称、证书编号、证书级别、证书成绩、拟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代码及名称。

6、考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后应注意适时保存信息,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网上申请提交后,考生应当通过网上办理系统查询其提交的申请是否成功。

7、考生在办理信息现场确认前可登录网上办理系统再次核对或修改信息,一旦办理信息现场确认后,将禁止修改信息。

8、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在办理网上申请前,应先通过转考方式归并考籍档案,然后以转入准考证办理网上申请。

二、免考材料准备

1、办理课程免考审核信息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为:相关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毕业证待办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颁证单位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2、对纸质材料提交不全的考生,信息确认机构有权要求考生补齐材料,未补齐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每年两次,上半年时间为4月1、2日,下半年时间为10月10、11日。现场确认地点: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教务处。

2、考生提交网上申请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规定的纸质材料到学院办理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信息。

3、网上申请信息现场确认无误后,学院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和课程免考网上申请确认单”,经办双方(考生和学院信息确认经办人)在网上申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网上申请确认单一式两份,经办双方各存一份。

4、因故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可出具现场确认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人联系电话等。对未持委托书的代办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5、单位为考生集体代办的,事前应与考生签署委托代办协议,并将考生免考材料收齐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到学院统一办理。

四、网上申请终审

1、网上申请终审每年2次,上半年网上终审时间为5月上旬,下半年网上终审时间为11月上旬。

2、终审结论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给信息确认机构和考生,信息确认机构和考生可以登录网上办理系统查询终审结论、终审未通过原因。


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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